Certain Flat Rolled Products of Aluminium公吨的反倾销税,征税详情见附表(印度对华铝压延产品反倾销终裁建议征税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铝罐体毛料(也包括做铝罐的尾料)和厚度小于等于
2020年9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涉及各种尺寸的铝卷或铝轧板等铝压延产品。
【美国ITC发布对高效甜味剂、其制造方法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
【美国ITC正式对视频安全设备和系统、相关软件和组件以及下游产品启动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美国ITC发布对视频处理设备及其组件和数字智能电视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当地时间9月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44号公告,鉴于即将对进口聚酯短纤实施保障措施,决定暂停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印度尼西亚、韩国、印度和泰国的聚酯短纤(土耳其语:poliesterden sentetik devamsız lifler (polyester elyaf))征收反倾销税,以下情况除外:1.若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高于保障措施税,将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反倾销税与保障措施税的差额部分;2.若以进口许可证形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将维持原反倾销税。措施自2021年9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与聚酯短纤保障措施的有效期一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3.20.00.00.00。
当地时间9月3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of other Alloy Steel (HRC Alloy))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7.2%~50.2%的反倾销税(详见下表),有效期为5年,措施自印尼财政部发布征税公告起生效。涉案产品为硼含量为0.0008%~0.003%及(或)钛含量小于等于0.025%的热轧钢卷,涉及印尼税号ex7225.30.90项下的产品。
2020年3月9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调查。
当地时间9月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080/QD-BCT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越南语:sợi filamen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17.45%(详见下表)、印度为54.90%、印度尼西亚为21.94%、马来西亚为21.23%。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00、5402.46.00和5402.47.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全年,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至2019年。措施自公告发布3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20天。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当地时间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SP-504/2021/4411-03号决议,对进口PVC型材(乌克兰语:профіль з ПВХ)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制作门、窗或窗台带/不带密封条的PVC型材,涉及乌克兰税号3916 20 00 90和3925 90 80 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0日内在乌克兰经济部进行应诉登记、提交听证会申请,45日内提交本案书面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当地时间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AD-503/2021/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斯洛伐克、波兰和白俄罗斯的铝制梯子(乌克兰语:драбини алюмінієві)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616 99 90 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0日内在乌克兰经济部进行应诉登记、提交听证会申请,60日内提交本案书面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3-、adv12-、dd13-和ad12-)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当地时间9月1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应乌克兰国内企业申请,依据2021年8月27日第AD-502/2021/4411-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及冷拔无缝钢管(乌克兰语:сталеві безшовні холоднодеформовані(холоднотягнуті та холоднокатані)труби)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04 31和7304 51。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0日内在乌克兰经济部进行应诉登记、提交听证会申请,60日内提交本案书面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证据材料及评述意见。
当地时间9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Vitamin Cin all its form)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CSPC Weisheng Pharmaceutical (Shijiazhuang) Co., Ltd.)为3.20美元/千克、其他生产商为3.55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6270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维生素C衍生物。
2020年9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印度企业BajajHealthcare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维生素C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当地时间9月6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CIF(到岸价)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税率为0%~37.54%,详细税率见附表(泰国对华热镀锌冷轧板卷反倾销终裁征税表),以下情况税率为0%:(1)应符合下列A、B、C项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条件(视情况而定),将进口涉案产品再出口有下面3种情况:(A)根据泰国工业区管理局的法律,将进口至泰国和出口加工贸易区的涉案产品用来生产或再出口的工商业经营者;(B)根据《投资促进法》,将进口的涉案产品投入生产并出口的投资者;(C)根据《海关法》,将进口的涉案产品用于出口的进口商;(2)产品厚度超过2.3毫米;(3)进口产品用于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4)进口产品用于电子电器制造业;(5)进口产品用于电气和电子行业生产彩色涂层钢板或销售给彩色涂层钢板生产商。上述(3)(4)(5)项所明确的进口涉案产品应符合泰国外贸司司长规定的规则、程序和条件。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4912.021、7210.4912.022、7210.4912.023、7210.4912.024、7210.4912.031、7210.4912.032、7210.4912.033、7210.4912.034、7210.4912.090、7210.4913.021、7210.4913.031、7210.4913.090、7210.4919.021、7210.4919.031、7210.4919.090、7210.4991.000、7210.4999.000、7212.3011.021、7212.3011.031、7212.3011.090、7212.3012.021、7212.3012.031、7212.3012.090、7212.3013.011、7212.3013.090、7212.3019.011、7212.3019.090和7225.9290.090。本公告自《政府公报网》发布次日起生效。